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记者 陈蕾 通讯员 刘文逸 濮锦娟
最近半个月以来,杭州一家医院里的便利店几乎每天发现都少东西,在店员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,一盒樱桃帮忙“破案”了。
没想到,是一个女人连续偷窃了34次这家便利店。
小燕这家便利店的员工,这段时间她最大的烦恼就是每天盘货的时候发现商品缺失。
店里怕是遭了贼,但是每天客流量这么大,看监控也太费时间了,怎么才能找到小偷呢?
因为一盒樱桃,事情突然明朗了。
民警接到“人赃俱获”的消息,赶来现场。小燕告诉民警:“4月28日那天少了一盒樱桃,因为这个进货少,销量低,比较好查。我通过监控视频里樱桃摆放的位置找到了被盗的准确时间。”
店内视频画面显示4月28日上午10点多,一个拎着黑色帆布袋、戴着口罩的短发女子进入店内,随后挑选了一盒樱桃、一个布丁、一个三明治和一个饭团。
当她走到最里面的一排货架时,将手中的商品悉数藏入了随身的帆布袋内,之后大摇大摆地出去了,没有结账。
根据这个线索,小燕又回看了这个时间上溯至4月16日的监控,发现这期间店里每次被盗都是这个女子所为,作案时间也很固定,都是在上午10时许。
因此,4月29日上午临近10点,小燕和同事打好招呼后便进了办公室,守在了电脑前。
10:07,她果然来了。她走进医院便利店,在2分钟内拿起了盒饭、养乐多等5件商品。
10:10,她麻利地将这些商品塞入随身的黑布袋,准备直接走出便利店。
小燕迅速冲出办公室,招呼同事一起将她拦了下来,报警通知派出所。
石桥派出所民警吕勇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,被抓到的小偷陶某还在极力辩解,她说自己是急着去挂号,回头会来付钱的。
但是连续半个多月的监控怎么解释?难道每天都急着挂号?每天都最后忘记付款了?
吕警官确认陶某存在盗窃嫌疑,将她传唤回派出所。
面对铁证,陶某开始讲自己的犯罪借口。
“第一次盗窃是从4月16日开始的,当天为了给住院的母亲换换口味,便去便利店买盒饭。因排队人数较多,自己急着去送饭,于是没付钱就走了,当时并没有被人发现。”
“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,之后几次去便利店都没有付钱,直到今天被当场抓获。”
被抓后再后悔已经晚了,这时,陶某拼命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便利店的损失。
再积极也不行,赔钱了就等于没偷过东西吗?
何况,事情并没有结束,因为陶某撒谎了。
抓到小偷后,小燕将情况报告给了店长。
店长小张没这么乐观,她根据店内近几个月的盘存结果,对陶某的盗窃时间产生了怀疑。
小张店长罗列了一份损失清单,通过继续追踪视频回放,发现陶某每次来店内“采购”的商品基本都与清单上的丢失商品吻合,而且,监控中的陶某从未在收银台结过账。
经过石桥派出所民警和小张店长共同见证,连续查看了近2个半月的监控,找到陶某的盗窃行为34次。
小张店长说:“说是34次,是因为可溯监控内容最早是2月22日而已,从2月22日至今她偷了34次。”
言下之意,要不是前面的监控内容无法保存而证据都湮灭,陶某的实际盗窃行为可能次数更多,持续时间更久。
这样的人,你会同情她吗?会相信她“想给妈妈换换口味”才去盗窃吗?
目前,陶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杭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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