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一、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
近日,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福建金森”或“公司”)与子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森碳汇”)收到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9,473,760.00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1、公司获得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9,473,760.00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50.59%。上述政府补助以现金形式补助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。
2、上述政府补助的金额达到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披露标准。以上补助项目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,均计入“其他收益”会计科目。
二、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
1、补助的类型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》(财会〔2017〕15号)的规定: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,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,是指企业取得的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;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,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。
2、补助的确认和计量
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-政府补助》的规定,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, 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,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,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。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,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,确认为递延收益,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期间,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;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,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。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,按照经济业务实质,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。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,计入营业外收支。
3、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
公司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-政府补助》等有关规定,将非递延收益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人民币19,473,760.00元,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人民币19,473,760.00元。
4、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
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,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。
三、备查文件
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。
特此公告!
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2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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